各院、部、處等部門: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進程,現將2020年放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1.學生寒假從1月13日起至2月21日止;2月22日新學期學生注冊,2月24日正式上課。
2.教職員工寒假從1月16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新學期教職員工正式上班。
3.有關學院和職能部門要在寒假期間做好本學期結束工作和新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
4.寒假學校值班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值班地點在虹口校區行政樓18樓會議室。
5.寒假期間有離滬外出的主管、助理及以上職級管理人員請按規定向學校報備;如與值班安排沖突,請自行與其他中層人員調整并向校辦報備。
6各部門務必按照《關于做好節假日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詳見附件)精神,放假前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搞好辦公室衛生,加強防火、防盜,做好寒假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長辦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關于做好節假日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節假日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處:
寒假即將來臨。為維護寒假期間學校的安全和穩定,防止各類安全事故和各種重(特)大案件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歡度一個平安、祥和的寒假,現就加強我校寒假期間安全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要從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寒假期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真抓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法治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各部門要在放假前組織一次以“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重申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法紀,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離校前關閉好辦公室、教室和宿舍門窗,切斷電源,保管好貴重物品,以防發生意外。
三、各學院與輔導員老師應加強學生安全教育,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在放假期間,未經學校批準不得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各部門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旅游。
四、學生于放假期間如要外出游玩,應得到家長同意或有家長陪同。外出的師生要注意食宿衛生,加強安全防范,做好自身“防病、防騙、防傷害、防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
五、加強雙校區的安全管理,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加強校園巡查,及時、果斷處置突發事件,并于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各院、部、處,及物業、安保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要開啟手機,保持通訊暢通,做到召之即來,履行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特此通知。
校長辦公室
2019年12月17日